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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网络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013-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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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后勤保障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后勤保障处成立网络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对网络安全的认识水平。
三、后勤保障处二级网站实行专人更新维护管理,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在网站发布任何信息。
四、后勤保障处二级网站的信息更新,必须由网络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审核许可。
五、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站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并保管好网站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二人泄露。
六、网站管理员要做好网站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网络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必要时,可直接向学校网络管理部门报告,妥善解决问题,保证网站安全。
七、本规定自公布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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