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05 09:06:26 浏览数:0
1.制定校园修缮规划,编制年度零星维修、专项修建工程经费预算;
2.充分利用故障报修系统、电话、书面申请等方式,及时受理师生员工的维修需求,并监督零星维修施工质量;
3.负责校园、教学科研办公楼宇等基础设施零星维修项目的经费预算、施工监管、工程量确认、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工作;
4.负责校内道路场地维修改造、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房屋装饰装潢等基础设施专项修建工程的可行性论证、方案制定、立项审批、勘察设计、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施工组织与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5.完成校园零星维修施工服务商的招标工作;
6.负责学校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材料的采购、验收和入库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