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进教职工到校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后,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等到校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主楼1311)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校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人员编制批复的情况,为新进教职工办理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从工资中扣除应由教职工个人交纳的相关保险费用。
二、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为青岛市且已办理过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的,可继续使用,无需办理新卡。
三、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为青岛市以外的地区,未办理过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的,可于参保登记一个月后,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正阳路支行社保卡专柜办理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四、办理工作调动至我校的且在青岛市以外的地区参加过社会保险的,需到原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个人参保证明,并到校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转接登记手续。
五、社保卡丢失后,可拨打12345或12333进行挂失,再到社保卡关联银行办理补办手续。
六、以上事宜由校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080432